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是一所具有*性的国际会计机构,拥有一支由执业会计师、财务师及高级管理顾问组成的强大团队,在中国10多个城市及欧洲、北美、南美、中美洲、亚太地区、中东、英属岛屿等**3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设**构,为客户在组建成立离岸公司、财务管理培训、资产重组评估、企业上市融资、记账报税审记、贸易投资顾问等方面较佳之方案。作为一家较具规模的国际会计事务所,深信我们具有充分的条件,为世界各地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国际服务。 下面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香港独资公司: 凡个人*力出资营商,均属独资经营公司。在法律上,独资公司只是出资者的另一面。独资公司的欠债和资产,也是出资者的欠债和资产。当公司的资产不足偿付营业债项时,出资者须以本身其它资产补上。在税务法上,商号的盈亏,可以不和出资者本身的收支计在一起。不过,出资者仍须负责缴交本人的应课入息税,和名下商号的利得税。 独资公司名称限制:一人可同时经营数家独资公司。公司的名称一般没有限制,故同名称的公司甚多。 不过,若一家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类别,其名称若享有商誉或是用作为注册商标,则可制止别家公司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名称。**发出商业登记证,并不就表示准许该证持有人采用证上的商号名称。证上商号名称和别家公司名称有冲突,法院可颁发禁制令,不准犯者再用。公司名称可随时更改,也可起用多于一个公司名称。但是,该等更改必须以税务局*的格式通知商业登记处。 独资公司的解散:独资经营,可随时由出资者自发结束,或是因出资者死亡而自动结束。出资者破产,公司不一定就结束,因破产管理官可接管公司,继续经营。如属自发结束营业,经营者必须以*表格通知商业登记处。 登记手续:筹办独资公司的法律手续很简单,出资者只须到税务局商业登记处填妥申请商业登记表格,连同登记费一并寄回或交回。如果亲临申请,商业登记处较快可于申请当日发出商业登记证。如邮寄申请,商业登记处较快可于十日内可发出商业登记证。 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南京、杭州、宁波、青岛、福州等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方便客户就近办理业务。瑞丰会为每一个公司客户指派专职的商务经理。他们都曾接受系统的培训,专业并且十分有经验,将保证您公司需求得到满足。 公司网址: 注册中国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 注册海外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