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是一所具有*性的国际会计机构,拥有一支由执业会计师、财务师及高级管理顾问组成的强大团队,在中国10多个城市及欧洲、北美、南美、中美洲、亚太地区、中东、英属岛屿等**3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设**构,为客户在组建成立离岸公司、财务管理培训、资产重组评估、企业上市融资、记账报税审记、贸易投资顾问等方面较佳之方案。作为一家较具规模的国际会计事务所,深信我们具有充分的条件,为世界各地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国际服务。 下面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司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国香港公司条例》*23条,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一经登记,对公司和公司成员均具 约束力。公司各成员,无论是否是章程大纲的签署者,均受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 这种法定合同具有如下效力: (1) 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公司和各成员之间构成了合同,产生两方面的后果,即各成员通过章程细则的规定受到公司的约束,公司本身也受到各成员的约束; (2) 各成员在同其它成员的关系方面受到了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因此,如果某成员未能遵守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的规定,其它成员可对该成员起诉,不必要求公司代表其起诉; (3) *三人即使以不同的资格作为成员,也不具有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权利。 因此,在章程细则中有关董事酬金的规定,在董事成为公司成员的情况下,不能由该董事执行。此类规定只有在同该董事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示或默示规定的情况下,才是可执行的。 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南京、杭州、宁波、青岛、福州等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方便客户就近办理业务。瑞丰会为每一个公司客户指派专职的商务经理。他们都曾接受系统的培训,专业并且十分有经验,将保证您公司需求得到满足。 公司网址: 注册中国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 注册海外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