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是一所具有*性的国际会计机构,拥有一支由执业会计师、财务师及高级管理顾问组成的强大团队,在中国10多个城市及欧洲、北美、南美、中美洲、亚太地区、中东、英属岛屿等**3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设**构,为客户在组建成立离岸公司、财务管理培训、资产重组评估、企业上市融资、记账报税审记、贸易投资顾问等方面较佳之方案。作为一家较具规模的国际会计事务所,深信我们具有充分的条件,为世界各地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国际服务。 下面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给大家介绍一下要撤销一家中国香港公司的程序: 如果要终止中国香港公司的营业活动,需要通过相关程序撤销公司,否则将对后续相关行动带来不良影响。 首先,必须要到税务局递交《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要获得该通知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公司**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公司没有尚未回覆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该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 如何申请处理撤销公司? 通知书将会于申请人在呈交有效申请书并缴交有关费用后的25个工作天内发出。若公司没有未完成的税务事宜及未清缴的税款,则税务局局长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否则,局长会发出通知书,列明该公司尚未完成的事宜或未清缴的税款。当该等事宜经办妥或税款清缴后,申请人可填妥通知书的下方部分,呈交本局要求重新考虑申请,而无须再次缴付申请费。 那么,撤消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办理时间:大约半年至八个月(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南京、杭州、宁波、青岛、福州等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方便客户就近办理业务。瑞丰会为每一个公司客户指派专职的商务经理。他们都曾接受系统的培训,专业并且十分有经验,将保证您公司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