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是一所具有*性的国际会计机构,拥有一支由执业会计师、财务师及高级管理顾问组成的强大团队,在中国10多个城市及欧洲、北美、南美、中美洲、亚太地区、中东、英属岛屿等**3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设**构,为客户在组建成立离岸公司、财务管理培训、资产重组评估、企业上市融资、记账报税审记、贸易投资顾问等方面较佳之方案。作为一家较具规模的国际会计事务所,深信我们具有充分的条件,为世界各地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国际服务。 下面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给大家介绍一下BVI的年审时间与逾期罚款: BVI年审费用缴纳时间 1、公司于上半年注册 如果您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是于上半年注册成立的,即于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注册成立的,那么,年审费用的缴纳时间是每年(不含公司注册成立当年)的5月份。如果迟于上述时间缴纳年审费用,则需要额外缴纳以下罚款: 年审费用缴纳时间 罚款 6月1日至7月31日 年审费用的10% 8月1日至10月31日 年审费用的50% 11月1日或之后 公司被撤销注册 2、公司于下半年注册 如果您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是于下半年注册的,即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的,那么,年审费用的缴纳时间是每年(不含公司注册成立当年)的10月份。如果迟于上述时间缴纳年审费用,则需要额外缴纳以下罚款: 年审费用缴纳时间 罚款 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年审费用的10% 次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年审费用的50% 5月1日或之后 公司被撤销注册 本公司会于每年的3月份及9月份以电邮方式通知客户有关年审事宜及缴费期限。客户必须较迟于5月15日(上半年注册)或10月15日(下半年注册)缴纳年审费用。如果客户在上述日期还没有收到本公司的通知,烦请主动与本公司联系。 中国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南京、杭州、宁波、青岛、福州等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方便客户就近办理业务。瑞丰会为每一个公司客户指派专职的商务经理。他们都曾接受系统的培训,专业并且十分有经验,将保证您公司需求得到满足。